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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真大!三年零六个月!汝阳法院:这事谁沾谁入狱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毒案件,并当庭宣判,通过鲜活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11月,被告人郝某先后五次分别在洛阳市涧西区卖给庞某利“黄皮”0.5克;在洛阳市王城大桥附近贩卖给王某民毒品0.5克;在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路、九都路等地先后三次卖给李某毒品1.55克。其五次贩卖毒品共获利3750元。 经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郝军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郝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不管是贩卖多少、涉毒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贩卖、运输、制造,还有走私毒品这些都有严格的规定,而且都是严厉制裁的,希望广大市民在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 法官提醒:吸食毒品会对人产生严重的身体和心理破坏,毒品会摧毁吸毒者的意志和健康,甚至导致死亡,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危害。请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