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交通是纽带。3月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我省各地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划分的动态调整情况,有序恢复城乡道路公共交通。
此前,我省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疫情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类县(市、区)、Ⅱ类县(市、区)、Ⅲ类县(市、区)。
低风险Ⅲ类县(市、区)按照“外防输入”原则,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中风险Ⅱ类县(市、区)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高风险Ⅰ类县(市、区)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必要出行,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稳妥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同时,暂未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的县(市、区),不得阻碍其他非高风险县(市、区)发出的客运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班线客车从高风险县(市、区)返程回到中、低风险县(市、区)时,不得载客。开往湖北省、北京市的道路运输按有关规定执行。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 62号)执行。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城乡道路运输经营者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区分级做好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场站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乘客测温和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从业人员和乘客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要在客车后两排设置留观区域。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 (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
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上下客。
同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我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运输环境。
2月20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命令》,根据全省疫情发展情况和公路路网及运输需求特征,确定信阳、郑州、南阳三个省辖市为交通管控一类地区;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为交通管控二类地区。《命令》明确,分类细化交通运输保障措施。一类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疫情防控策略,按程序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实施交通管控,保障社会必要基本通行需求,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和农民工返岗包车及电力、通信等各类应急处置车辆顺畅通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市内、县际公共交通运营。
来源:大河客户端、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综合编辑:汝阳同城